每年 10 月開始,不少人會開始收到稅務局寄出的「評稅通知書」,列明要交的稅款。但若之前一直收不到稅單沒有報稅,又或者反對評稅的結果應該怎麼辦?下文將解答您的疑惑及詳述申請補發稅單、上訴評稅的方法及注意事項!
甚麼是評稅通知書?
評稅通知書會列出評税的準則,讓您審視稅局是否按你提交的報税表資料作評稅計算。評稅通知書上面亦有多項重要資料,包括應繳稅款總額、第一期及第二期繳稅限期前分別要繳交的稅款、上訴期限等。另外,背頁亦會印有税款計算表列出最終的入息資料、免税額項目、應繳税款(以累進税率還是標準税率所計算)¹。
收不到評稅通知書可以如何處理?
若收不到評稅通知書,不知道要繳交多少稅款,應該怎麼辦呢?首先要確認自己有沒有收到報稅表及有沒有填過報稅表,若之前沒有收到報稅表的話,應即時致電187 8022向稅務局查詢是否已向您發出報稅單。如果有税務易戶口的話,可以在帳戶內的「税務狀況」確認有沒有報稅表需要提交或下載²。
亦可以透過索取副本確認應繳稅款²,索取方法如下:
報稅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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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稅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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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對或上訴評稅嗎?
如果反對評稅通知書上的評稅結果,可以透過以下3種方法向稅務局提出,並要求重新評稅3:
1.書面反對
以書面說明反對評稅的理由或填妥ir831 表格,簽署後寄回稅務局。郵寄地址為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
2.經「稅務易」帳戶提交反對通知書
可以經帳戶提交評稅反對通知書。
3.以電子方式提交反對通知書
使用「政府電子表格」填寫有關電子紀錄,並以數碼簽署。
無論透過任何方式,反對通知書都應該要在評稅後一個月內到達稅務局,若因患病或不在香港等原因逾期提交反對通知書,亦要在提交反對通知書的同時列明逾期遞交的原因,再由稅務局考慮是否接納。一般而言,稅務局可以於18日內回覆反對通知書,並在4個月內處理完畢並向納稅人發出反對評稅結果4。
反對評稅的注意事項
在申請反對評稅的時候,納稅人需要注意以下各項:
- 仍需先繳稅
儘管已提交反對通知書,在等候結果期間,納稅人仍然要按照評稅通知書上的稅款及限期按時繳稅,逾期繳稅,可能會被徵收附加費3。
- 反對失敗仍可上訴
如果反對評稅失敗,可以在獲得書面反對評稅結果的一個月內,向稅務上稅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通知書及反對評稅的書面結果副本(包括決定依據的理由、事實陳述書和所有附錄),和上訴理由陳述書。上訴人同時要向稅務局局長送上一份上訴通知書及上訴理由陳述書副本。不過,要留意若上訴失敗的話,上訴人可能要繳付不多於25,000港元的款項作為委員會的訴訟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