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是香港常見癌症之一,當中皮膚癌(非黑色素瘤)在2020年共有980宗1,跟十年前相比增幅達20%1 。皮膚癌究竟有什麼特徵?身體上突然長黑痣或原本的痣突然變大是否發病症狀之一?下文將為大家一一解說,若懷疑自己患上皮膚癌,謹記要即時就醫,及早治療。
皮膚癌是甚麼?
皮膚是覆蓋人體表面,面積最大的器官,當皮膚經常受紫外光照射,皮膚細胞有機會出現異常生長,出現癌變,即皮膚癌。
常見的皮膚癌有3種,分別是:
- (非黑色素瘤皮膚癌)的基底細胞瘤
- (非黑色素瘤皮膚癌)的鱗狀細胞瘤
- 黑色素瘤皮膚癌皮膚是覆蓋人體表面,面積最大的器官,當皮膚經常受紫外光照射,皮膚細胞有機會出現異常生長,出現癌變,即皮膚癌。
基底細胞瘤生長較慢及較易治療,而鱗狀細胞瘤則病發於表皮的角質細胞,兩者均是發生在男性身上多於女性1 。黑色素瘤皮膚癌病發於表皮的黑色素細胞,是較易擴散及較難治癒的皮膚癌。約百分之九十的皮膚癌均是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則黑色素瘤皮膚癌只佔約百分之十 2。
皮膚癌有什麼常見症狀?
任何膚色的人都有可能患上皮膚癌,常見的皮膚癌症狀5包括:
- 皮膚上出現新的班塊
- 皮膚感到痕癢或疼痛,甚至出現發炎現象
- 皮膚傷口隔了一段時候後仍然難以復原
突然長痣可能為皮膚癌的警號?!
若身體上的痣有以下特徵或變化,應盡早留意5:
- 變大、變形或變色
- 不對稱或不規則
- 顏色不均勻、深淺不一或模糊不清
- 大小超過6毫米或有變大的跡象
- 表面不規則隆起突然長痣可能為皮膚癌的警號?!
皮膚癌初期/中期/末期各有什麼症狀?
各種皮膚癌的病徵各異,下表以非黑色素瘤皮膚癌為例3,初期症狀多數出現於經常接觸日曬的頭、頸和上身皮膚。
皮膚癌初期症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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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中期症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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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末期症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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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在皮膚癌出現初期症狀之後及早治療,一般較少擴散,若耽誤治療或治療進度不理想,至皮膚癌末期時,腫瘤可能會擴散並侵害其他主要器官。
紫外線是誘發皮膚癌的主因?
皮膚癌主要由紫外線(Ultraviolet,簡稱UV)引起,紫外線的主要來源是陽光,或紫外光燈。儘管皮膚需要吸收紫外線以製造維他命D,促進骨骼成長,然而曝曬會令皮膚通紅及灼熱疼痛,甚至令細胞產生癌變。
什麼人較易患上皮膚癌?
雖然曝曬是皮膚癌的主因,但有以下特徵的人患上皮膚癌的風險也較高5:
- 身上特別多痣
- 身上有色斑(稱為日光性角化病)
- 家人曾患黑色素瘤癌
- 長時間在曝曬下工作
- 經常曝曬,曾曝曬至脫皮
- 膚色白晳,不黑但易曬傷
- 紅髮或金髮,眼睛顏色淺
- 免疫系統弱,例如曾接受器官移植或愛滋病測試呈陽性反應的人
- 曾接受其他皮膚病治療,或皮膚曾燒傷、受傷,例如需要塗濕疹或牛皮癬藥
- 經常接觸化學致癌物質
做足防曬措施 懷疑患上皮膚癌要及早治療
皮膚癌可透過防曬措施預防,包括塗抹防曬產品及長時間參與戶外活動時穿上保護衣物,儘量減少太陽直接照射皮膚。紫外線對皮膚的影響為日積月累,所以即使沒有表面曬傷徵狀仍不能輕視防曬措施。
若懷疑患上皮膚癌,應儘早檢查及治療,若拖延至皮膚癌末期,治療難度將大大增加。而皮膚癌可透過各種方法治療4-6 :
治療方法 | 治療過程(見備註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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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治療 | 即進行手術直接把癌變部份切除,醫生會因應皮膚癌的面積大小,決定為患者進行局部或全身麻醉,如腫瘤細小,手術後即日便可回家。而激光手術則是以激光束代替手術刀,減少流血。 |
化學治療 | 有別於其他癌症主要用的靜脈注射,由於皮膚癌通常在身體局部存在,因此皮膚癌的化療只需在患處塗抹藥物或敷藥,連續使用數個星期,患者可在家中自行敷藥,惟用藥後須小心覆蓋患處,避免太陽照射。 |
放射治療 | 放射治療適用於非黑色素瘤皮膚癌,以高能量的X光射線破壞癌細胞,防止分裂。除了用於臉、眼、鼻、前額等難以施手術的部位,亦適合未能接受手術、年紀老邁或身體虛弱人士。 |
除以上各種外,治療皮膚癌亦可以選擇冷凍、刮除、電灼、光動力等治療方法,只要及早治療,皮膚癌患者均有機會痊癒。不過,治療癌症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及金錢,影響工作收入之餘,更要支付各項醫療費用,所以一份癌症保障計劃正正能為您拓展醫療保障,提供財政上的實報實銷支援及無間斷支援,以免患病時頓失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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