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是本港最常見的精神失調症之一。據估計,每五十人中,約有一人會在一生中的某些時候經歷強迫症。
強迫症是一種焦慮症,患者有不斷重複、多餘思想或意念(強迫思想),並感到必須重複做某些行為(強迫行為),以舒解強迫思想帶來的不安,大大影響患者日常活動及社交生活。四大強迫症種類包括:檢查類型、清潔類型、蒐集類型,及思想類型(沉思及侵入性想法)。
對強迫症患者而言,不安感引發焦慮。當患者開始經歷強迫思想時,進行「儀式」起初尚可獲短暫的安全感。強迫思想一旦重複出現,要減低焦慮,便要頻密持續的抗衡「儀式」,這非純粹「求安心」。
不少人常有專注思想或重複行為,惟沒有干擾日常生活,只是令工作更有條理。強迫症把患者困於重複而不合理的思想以及令人苦惱及費時的行為,病徵持續不斷,影響不同的生活領域。
強迫症與成瘾症的界線是較模糊,尤其是強迫行為是成瘾症的主要特點。成瘾症是由腦功能失調造成,令患者過度依賴或濫用物質,或是沉溺特定愉快行為。主要不同是:
雖然強迫症是由遺傳、生理、性格發展及適應力等複雜因素構成,但普遍認為強迫症是可治療的精神失調,而非性格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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